第二十六类-钮扣拉链花边,编带和刺绣品,缝纫用饰带和蝴蝶结;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人造花;发饰;假发。
[注释]
第二十六类主要包括缝纫用品,用于佩戴的天然或人造毛发,头发装饰品,以及用于装饰其他物品的、不属别类的小件物品。
本类尤其包括:
——假发套,遮秃假发,假胡须;
——发夹和发带;
——发网;
——扣子和拉链;
——非用于首饰、钥匙圈和钥匙链的小饰物。
——发夹和发带;
——用作缝纫用品或发饰的各类材质制饰带和蝴蝶结;
——礼品包装用非纸制饰带和非纸制蝴蝶结;
——人造花制圣诞花环,包括带灯饰的;
——某些卷发用品,例如:电和非电发卷(非手工具),卷发夹,卷发纸。
本类尤其不包括:
——假睫毛(第三类);
——作为小五金具的金属钩子(第六类)和非金属钩子(第二十类),窗帘钩(第二十类);
——某些特种针,例如:文身针(第八类),罗盘仪针(第九类),医用针(第十类),运动球类充气用气针(第二十八类);
——卷毛发用手工具,例如:烫发钳,卷睫毛夹(第八类);
——植发用毛发(第十类);
——首饰用小饰物,用于钥匙圈或钥匙链的小饰物(第十四类);
——某些饰带和蝴蝶结,例如:纸带和纸蝴蝶结(非缝纫用品、非发饰)(第十六类),艺术体操用彩带(第二十八类);
——纺织用纱和线(第二十三类);
——合成材料制圣诞树(第二十八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