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查询网站入口大全
当前的位置:首页 > 商标查询 > 第19类商标查询 >

第十九类-建筑材料商标分类说明

简述:
第十九类-建筑材料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硬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纪念碑。

[注释]
第十九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
本类尤其包括:
——建筑用半成品木材,例如:横梁、板、护板;
——木制饰面薄板;
——建筑用玻璃,例如:玻璃砖瓦,建筑用隔热玻璃,安全玻璃;
——路标用玻璃颗粒;
——花岗石,大理石,沙砾;
——赤土(建筑材料);
——装有光伏电池的非金属屋顶板;
——非金属墓碑和非金属墓;
——石、混凝土或大理石制塑像、半身像和艺术品;
——混凝土制信箱;
——土工布;
——涂层(建筑材料);
——非金属脚手架;
——非金属制可移动的建筑物或建筑结构,例如:水族池,鸟舍,旗杆,门廊,游泳池。
本类尤其不包括:
——水泥保护剂,水泥防水用制剂(第一类);
——防火制剂(第一类);
——木材防腐剂(第二类);
——建筑用脱模油(第四类);
——金属信箱(第六类),非金属、非砖石制信箱(第二十类);
——像、半身像和艺术品:普通金属制(第六类),贵金属制(第十四类),木、蜡、石膏或塑料制(第二十类),瓷、陶瓷、陶土、赤陶或玻璃制(第二十一类);
——某些非建筑用的非金属管,例如:管道(卫生设备部件)(第十一类),非金属软管和非金属柔性管(第十七类);
——建筑防潮材料(第十七类);
——运载工具用窗玻璃(半成品)(第十一类);
——鸟笼(第十一类);
——地席,亚麻油地毡及其他铺在已建成地板上的材料(第二十七类);
——未切锯或未加工的木材(第三十一类)。

1901  - 木材
1902  - 土,沙,石,石料,灰泥,炉渣等建筑用料
1903  - 石膏
1904  - 水泥
1905  - 水泥预制构件
1906  - 建筑砖瓦
1907  - 非金属耐火材料及制品
1908  - 柏油,沥青及制品
1909  - 非金属建筑材料及构件(不包括水泥预制构件)
1910  - 非金属建筑物
1911  - 建筑用玻璃及玻璃材料
1912  - 建筑用涂层
1913  - 建筑用粘合料
1914  - 石、混凝土、大理石雕塑品
1915  - 棺椁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