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深圳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深圳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收录了深圳各税务分局能代办纳税申报的税局电话号码,上班时间,职能以及办公地址信息大全,目前总共收录了22个深圳能纳税申报的税务局服务厅分局信息。
你可以参考深圳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指南: http://www.bangcaiwu.com/shuiwu/ws_guangdong_shenzhen.html 找到深圳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进行更详细纳税申报相关知识学习和最新动态,或者致电全国统一税局电话 12336 进行税务咨询,当找不到当前服务大厅分局的话这个电话号码是万能的,或者用当前地区 0755-12366 询问。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深汕特别合作区所有涉税业务及社保费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2092391 |
办公地址 | 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联和园税务大楼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第二税务分局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受理深圳市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业务:出口退(免)税备案 、出口退税申报、出口证明开具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
电话号码 | 0755-83878896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沙嘴路38号税务综合大楼1楼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全市(不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金融企业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南海东部海域从事为勘探、开发石油(天然气)提供服务的承包商以及设在深圳的中、外石油公司或机构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
电话号码 | 0755-25920229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五街八卦岭工业区545栋5楼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蜜园路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费)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现场咨询辅导、有关文书受理及资料预审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5866300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蜜园路1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办税服务点 |
职能范围 | 负责西丽街道、桃源街道、南头街道、沙河街道、南山街道、粤海街道等的所有涉税及社保费业务(车购税、专管员业务除外)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6545364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3号楼裙楼一层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主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西丽街道、桃源街道、南头街道、沙河街道、南山街道、粤海街道等的所有涉税及社保费业务(专管员业务除外)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6545364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8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麒麟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西丽街道、桃源街道、南头街道、沙河街道、南山街道、粤海街道等的所有涉税及社保费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6545364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9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所受理范围:主要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各项涉税(费)事项办理工作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86729953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351号荔源商务大厦3楼-4楼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蛇口税务局荔园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蛇口辖区所有涉税业务及社保费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6805397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133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税务所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纳税缴费事项;负责福永街道和福海街道纳税人(缴费人)前移事项审核工作。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7395202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广深公路福永段176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税务所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西乡、新安和航城街道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缴费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等工作。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7884430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270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税务所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松岗、燕罗街道纳税人(缴费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纳税人申请涉税事宜的受理。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7711655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环城路56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第一税务所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受理西乡、新安和航城街道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费)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现场咨询辅导、有关文书受理及资料预审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7931120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44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第三税务所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主要负责福永、福海街道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费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现场咨询辅导、有关文书受理及资料预审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7770969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华路北6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南湾街道; 所受理业务:1.申报征收(各类税种申报征收、财务会计表申报及更正;申报表作废;“一窗式”比对异常转办;预缴税款);2.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缴销、作废、报验、反馈;临时税务登记;非正常注销状态恢复税务登记);3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8711825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红棉路丹竹段12号港华高科技园B栋一楼101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坪地街道; 所受理业务:1.申报征收(各类税种申报征收、财务会计表申报及更正;申报表作废;“一窗式”比对异常转办;预缴税款);2.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缴销、作废、报验、反馈;临时税务登记;非正常注销状态恢复税务登记);3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84091718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59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龙岗街道、宝龙街道; 所受理业务: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费)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现场咨询辅导、有关文书受理及资料预审等。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84868542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9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坂田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坂田街道; 所受理业务:1.申报征收(各类税种申报征收、财务会计表申报及更正;申报表作废;“一窗式”比对异常转办;预缴税款);2.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缴销、作废、报验、反馈;临时税务登记;非正常注销状态恢复税务登记);3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8894737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路599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第一税务所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深圳市坪山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各项涉税(费)事项办理工作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8828220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纵路147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第一税务所办税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大鹏新区所有涉税及社保费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8380331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王母社区旱塘仔123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职能范围 | 负责办理税务登记、税种登记及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负责办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和受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等各种涉税事项。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号码 | 0755-28059173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布龙路和梅龙路交汇处锦绣鸿都大厦3楼 |
深圳公司纳税申报
一、 深圳公司纳税申报登记
1、纳税登记通俗来讲,就是纳税人在去税局登记报道;
2、法律规定,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之内,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去税局办理纳税申报;
3、税局收到企业的相关材料后自申报日起30天之内审核并发给单位企业纳税申报证。
二、确定 深圳公司的纳税标准以及征收方式
税务认定就是确认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确认企业征收税款的方式是什么,是查账征收、核定征收还是代扣代缴等,这些都是单位和税局共同决定的。
三、公司购买发票和税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核税的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购买税控盘零购发票,依据公司业务开具发票了。
四、报税的方式一般分两种
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
1、上门申报也叫直接报税,非常常见的就是企业外派财务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到税务部门去填报各项税单,然后缴纳税款。
2、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公司适用网上申报的方式,通过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后填写企业相关纳税信息,报送税款,按时扣款即可。
税务报税相关推荐
深圳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http://www.bangcaiwu.com/yb_guangdong_shenzhen.html
深圳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http://www.bangcaiwu.com/xiao_guangdong_shenzhen.html
五、完税证明资料
在 深圳企业成功纳税以后,在税务大厅可以收到完税凭证,网上报税可以去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要求提取完税证明。
深圳纳税人状态查询网址
深圳纳税人状态查询:
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BsfwtWeb/apps/views/sscx/fzchcx/fzchcx.html
深圳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https://www.etax-gd.gov.cn/xxmh/html/index_origin.html?gopage=true&m1=gzcx&m2=&fromWhere=&qxkzsx=0&tabTitle=null&cdId=dlqcd-1&gnDm=gndm-dlqcd-1#none
深圳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材料有哪些
1、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深圳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深圳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