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果城路-育英路-北湖路-西河北路-驻春路-长寿路(经富春花园)-顺河街(往体育公园方向)-过桥经玉带北路二段(经过市二医院)-英伦城邦南门-舞凤山公园外侧-迎凤路(沿万景台公寓)-西华路二段-佳华路-气象公园-潆华工业园区-潆溪街道沿线以西顺庆城区和辖区内李家镇、芦溪镇、双桥镇、金台镇、共兴镇、新复乡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工作。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2242366 |
办公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南路68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第四办税服务厅(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职能范围 | 负责果城路-育英路-北湖路-西河北路-驻春路-长寿路(经富春花园)-顺河街(往体育公园方向)-过桥经玉带北路二段(经过市二医院)-英伦城邦南门-舞凤山公园外侧-迎凤路(沿万景台公寓)-西华路二段-佳华路-气象公园-潆华工业园区-潆溪街道沿线以西顺庆城区和辖区内李家镇、芦溪镇、双桥镇、金台镇、共兴镇、新复乡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工作。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
电话号码 | 0817-2338340 |
办公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第二办税服务厅(南充市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 |
职能范围 | 负责果城路-育英路-北湖路-西河北路-驻春路-长寿路(经富春花园)-顺河街(往体育公园方向)-过桥经玉带北路二段(经过市二医院)-英伦城邦南门-舞凤山公园外侧-迎凤路(沿万景台公寓)-西华路二段-佳华路-气象公园-潆华工业园区-潆溪街道沿线以西顺庆城区和辖区内李家镇、芦溪镇、双桥镇、金台镇、共兴镇、新复乡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社保征收等工作。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
电话号码 | 0817-2512071 |
办公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中心4号楼政务中心二楼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滨江中路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东至嘉陵江、西至西河沿师大路、西华路四段一线,北至环都大道与绕城高速连接线,南至果城路、育英路、北湖路、丝绸路(140-290号)至西山脚下连线(以街道中心线为界)以及顺庆区所辖除潆溪、荆溪街道办、金台镇、搬罾镇以外的其余乡镇范围内的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工作。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30(夏季) 工作日下午8:30-12:00 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5088816 |
办公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465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北星街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负责东至嘉陵江、西至西河沿师大路、西华路四段一线,北至环都大道与绕城高速连接线,南至果城路、育英路、北湖路、丝绸路(140-290号)至西山脚下连线(以街道中心线为界)以及顺庆区所辖除潆溪、荆溪街道办、金台镇、搬罾镇以外的其余乡镇范围内的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工作。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30(夏季) 工作日下午8:30-12:00 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2320825 |
办公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北星街30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嘉陵区税务局第二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30(夏季) 工作日下午8:30-12:00 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3665835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茶盘路一段16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嘉陵区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30(夏季) 工作日下午8:30-12:00 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3631126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嘉虹路39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营山县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30(夏季) 工作日下午8:30-12:00 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8227167 |
办公地址 | 营山县朗池镇西月路334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营山县税务局第二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30(夏季) 工作日下午8:30-12:00 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8223293 |
办公地址 | 营山县新北路57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30(夏季) 工作日下午8:30-12:00 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8622717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真武街190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西充县第二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契税、车船税等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30(夏季) 工作日下午8:30-12:00 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4227600 |
办公地址 | 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建设路175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西充县第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契税、车船税等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30(夏季) 工作日下午8:30-12:00 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4222293 |
办公地址 | 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晋城大道三段213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30(夏季) 工作日下午8:30-12:00 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5124577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阆中市七里开发区华胥路201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第二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综合业务、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15:00-18:30(夏季) 工作日下午8:30-12:00 14:30-18:00(冬季) |
电话号码 | 0817-6264477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阆中市保宁办事处普贤路12号 |
分局名称 | 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职能范围 | 全职责 |
上班时间 | 9:00-12:00; 13:00-17:00 |
电话号码 | 0817-2338340 |
办公地址 | 顺庆区涪江路19号 |
发票百科发票有哪些种类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对发票的认识是南充发票认证的基本知识下面我们分享下一般的发票种类。
一、目前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票种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通过开票软件开具的发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
1、使用的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2、税款是否允许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还可以用作购买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扣除增值税的凭证,因此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而且具备完税凭证的作用。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