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西华苑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荔湾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1290290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98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港丰大厦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荔湾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1078755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284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浣花西路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荔湾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1512383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西路1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交易广场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越秀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32273066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二楼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五羊新城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越秀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1231515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23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东风西路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越秀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1231368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2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广州大道南917号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海珠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4209600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7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广州大道南123号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海珠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4209600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23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天园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天河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5522219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龙洞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天河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5522219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园一横路1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科韵路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天河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5522219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D栋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天河东路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天河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 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 |
上班时间 | 疫期防控期间,暂停对外服务。 |
电话号码 | 020-85522219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7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珠江新城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天河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5522219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西塔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开创大道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黄埔(开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全国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疫期防控期间,暂停对外服务。 |
电话号码 | 020-82088227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52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丰乐北路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黄埔(开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2482773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150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九龙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黄埔(开发)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2879111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大道75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东环路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番禺区纳税人各种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省内通办业务。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国际税收、清税注销、车购税办理、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个人所得税业务。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增加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
上班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为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
电话号码 | 020-84666132;020-34622392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455号 |
分局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职能范围 | 管辖范围:负责管辖企业各种涉税费事项。业务范围:信息报告、发票管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免)退税、清税注销、非税业务、社保费业务。 |
上班时间 | 疫情防控期间提供预约办税服务,请提前至少一天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预约。防疫值班电话:3883200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 020-38832000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10楼 |
发票百科发票有哪些种类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对发票的认识是广州发票认证的基本知识下面我们分享下一般的发票种类。
一、目前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票种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通过开票软件开具的发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
1、使用的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
2、税款是否允许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还可以用作购买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扣除增值税的凭证,因此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而且具备完税凭证的作用。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进项税。